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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有怎样的权利

时间:2025.07.2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81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日常处理共同财产,一方可自行决定;
非日常重要处理,双方需协商一致
若他人有理由认为是双方共同意思,另一方不能以不同意或不知情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致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3.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应共同管理等。
一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在婚内可请求分割。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小何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的一套房屋卖给了小胡。小胡并不知晓该房屋买卖未经过小丽同意,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丽发现后,认为小何无权单独处分该房屋,要求追回房屋,而小何则称自己有权处理。小丽遂考虑在离婚时要求小何赔偿损失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房屋属于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小何擅自处分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
2、但小胡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买卖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小丽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小胡。
3、若小丽与小何离婚,小丽有权请求小何赔偿因擅自处分房屋造成的损失。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丽也可因小何擅自处分行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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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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