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团伙偷价值1000万财物构成
盗窃罪。
法律规定,盗窃财物价值30万-50万以上算“
数额特别巨大”,1000万远超此标准。
2.
共同犯罪中,
主犯按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
犯罪处罚,
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罚。
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还会并处
罚金或
没收财产。
3.此
团伙盗窃1000万,主犯
量刑在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从犯会从轻、减轻。
具体量刑看
犯罪情节、退赃等情况。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组成盗窃团伙,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累计盗窃财物价值达1000万。案发后,警方迅速将三人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何称自己只是听从小李指挥,不应承担
主要责任;小李则认为小胡也积极参与作案,不应区分主从犯。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该团伙盗窃1000万远超此标准,构成盗窃罪。
2、对于共同犯罪,需区分主从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本案应根据三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来确定主从犯。若小何听从小李指挥,小李可能为主犯,通常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小何若被认定为从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等因素在该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具体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退赃退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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