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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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主要责任主体。医疗机构是对患者直接负责的实体,因此需要承担关键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诊疗失误导致了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先承担责任,然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赔偿。

医疗机构及其医学从业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诊断和治疗规程。患者必须受到实际的身体损害,而且该损害与违法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总的来说,违法诊疗行为、患者损害及因果关联、主观过错是构成医疗过失的关键要素。

医疗事故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有两个: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明确,如果医疗机构或医生因疏忽给患者造成损害,他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符合医疗标准,则无需赔偿。公平责任原则是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损失。

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作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重要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完全责任:即当医患纠纷所引发的损害结果,完全是由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时候。2.主要责任:此时,尽管医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其并非导致损害结果的唯一原因,其他因素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医疗过失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不当,导致患者人身受到损害,且该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服务中的不当行为直接对患者造成了伤害,而且这种行为与损害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