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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量刑计算方式有几种

时间:2025.07.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里,量刑计算方式不固定,常见考量因素与方法如下:
1.比例减让法:
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阶段与程度,在基准刑上按比例减让。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约30%;
审查起诉阶段约20%;
审判阶段幅度更低。
2.阶梯式调整法:
按认罪认罚表现设不同阶梯,如如实供述、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对应不同减让幅度,逐步确定宣告刑
最终量刑要结合案情,综合考量,在法律范围内合理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调查。在侦查阶段,小朱便主动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还了所盗财物,但未取得被害人谅解。检方在审查起诉时,对于如何确定小朱的量刑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应按照比例减让法,因其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减少基准刑的30%;另一方则主张采用阶梯式调整法,综合考虑其各项表现来确定量刑减让幅度。

案情分析:

1、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比例减让法根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阶段确定从宽幅度,小朱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理论上可减少基准刑的30%。
2、阶梯式调整法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表现,如是否如实供述、是否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小朱如实供述且积极退赃,但未取得谅解,应依据该方法对应不同幅度逐步调整确定宣告刑。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多方面因素,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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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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