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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敲诈勒索19万怎么定罪

时间:2025.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75人
律师解析: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19万属“数额巨大”。
2.团伙敲诈勒索犯罪主犯从犯
主犯组织、领导或起主要作用,按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退赃退赔、自首立功等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三人组成团伙,对小许实施敲诈勒索。他们以小许曾有过的一些隐私行为相要挟,迫使小许交出19万元。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小朱是组织者,负责策划和指挥;小李积极参与实施威胁行为;小胡则负责望风。案发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小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小李积极退赃,小胡有自首情节

案情分析:

1、小朱、小李和小胡以要挟手段迫使小许交出19万元,符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构成敲诈勒索罪。
2、小朱作为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小李积极参与实施威胁行为,但相较于小朱作用稍次,是从犯,鉴于其积极退赃,法院量刑时应从轻、减轻处罚
4、小胡负责望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法院量刑时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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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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