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者,犯故意杀人等八类严重罪行,要承担
刑事责任,贩卖毒品在列。
2.已满十四周岁贩卖毒品,需担责。
但已满十四不满十八周岁
犯罪,应从轻或
减轻处罚。
3.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
监护人管教;
必要时,依法专门矫治教育。
案情回顾:小朱年仅十五岁,为获取钱财开始贩卖毒品。在一次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小朱父母认为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警方则认为小朱已满十四周岁,贩卖毒品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小朱已满十四周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所以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小朱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小朱的情况符合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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