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追诉期因
刑罚而异。
若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单
处罚金,追诉期是五年。
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的,追诉期为十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诉期则是十五年。
案情回顾:小朱曾实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他在一段时间内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部分受害者在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后,考虑是否要追究小朱的
刑事责任。然而,对于小朱的行为已过去多年,不同受害者对于是否已过追诉期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小朱
非法吸收存款数额一般,追诉期应为五年,现在已过;有的觉得数额巨大,追诉期应是十年,尚未过追诉期。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此情形追诉期为五年;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诉期为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诉期为十五年。
2、判断小朱行为的追诉期,需先明确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及情节,以此确定适用的
追诉期限,再结合实际过去的时间来判定是否已过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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