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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从再次犯罪被抓那天算吗

时间:2025.07.0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55人
律师解析:
1.累犯计算并非从再次犯罪被抓日起算,它分一般累犯特别累犯
2.一般累犯方面,被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刑罚执行完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算累犯。
计算从前罪刑罚执行完或赦免日起,以犯罪行为实施时间为准,非被抓时间。
3.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都按累犯处理,同样看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实施特定犯罪行为,和被抓时间无关。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某晚,小朱再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实施盗窃行为后一段时间才被警方抓获。小胡认为应从被抓那天开始计算是否构成累犯,而小李则认为不应从被抓时间算。

案情分析:

1、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其计算起点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日,期限是五年内又犯新罪,这里的“又犯新罪”指犯罪行为实施时间,而非被抓时间。小朱的情况若符合一般累犯条件,应按此规定计算,和被抓时间无关。
2、特别累犯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同样是以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实施特定犯罪行为来认定,和被抓时间无关。所以小李的观点正确,不应从被抓时间计算是否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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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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