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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没还完的房贷咋办手续

时间:2025.07.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92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房贷未清,先定房屋归属。
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办;
协商不成,法院会判一方使用,等有完全产权后再起诉
2.确定归属后,房屋归谁谁还剩余房贷。
若变更贷款人,要和银行协商,审核通过办手续。
银行不同意,双方仍共同担责,但可在协议里定份额。
3.最后办理房产过户,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去不动产登记中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如今二人打算离婚,但房贷尚未还清。对于房屋归属,小朱认为应归自己,由自己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小丽则觉得房子应归她,房贷也由她承担。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房贷未还清且协商不成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另行起诉。本案中,法院会依实际情况确定房屋由一方暂时使用。
2、若法院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需继续偿还剩余房贷。若要变更贷款人,需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原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
3、不管房屋最终归属哪一方,取得房屋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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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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