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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求男方给补偿算敲诈吗

时间:2025.07.01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409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女方要求补偿不算敲诈。
敲诈勒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要挟手段强索财物,而离婚补偿有法律依据。
2.男方有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或女方为家庭付出多,女方都有权请求补偿。
合理合法提要求、走合法途径,不算敲诈。
3.若女方用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男方给不合理巨额补偿,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小丽要求小朱给予补偿。小朱认为小丽是在敲诈他,拒绝支付。小丽称小朱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且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有权获得补偿。小朱则觉得小丽要求的补偿数额过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敲诈勒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法律规定,若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夫妻一方因照料家庭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也有权请求补偿。本案中小丽若有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且自己为家庭付出多,其要求补偿有法律依据。
2、若小丽是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提出补偿要求,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就不属于敲诈。但若小丽以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迫小朱给予不合理巨额补偿,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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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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