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案解先锋团
地区:江苏 - 扬州
不属于敲诈,但是他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你们并无支付对方生活费的义务,可以拒绝给付。况且双方属于承揽关系,你们对于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伤害的,并无赔偿的义务。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