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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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事件中父母的民事责任若该儿子尚未成年,因伤害他人而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由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负责履行此项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监护人理应承担侵权责任。然而,若该儿子已成年,则应由他个人所有的财产来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若致人轻伤,那么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甚至是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具体的量刑和赔偿金额,将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包括犯罪情节、是否自首立功等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年满十四周岁。这意味着,年满十四周岁的个体若涉及贩卖毒品,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多项研究表明,贩卖毒品罪成立不需证明行为人谋取非法利益或实际获利,只要存在有偿交易即可。对于既遂与未遂的判定,应以毒品是否实际转移给买方为准。即使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或卖方已获益,如买方已支付款项,也不代表既遂状态已形成。在理论和实践中,为出售而购买毒品的行为,应视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或既遂犯罪。

若涉案人员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轻伤,通常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要求,不会受刑事制裁。但16至18岁的未成年人可能面临定罪。量刑时,会考虑伤情和年龄,给予宽大处理。对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我国法律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表现良好、认错态度好的可能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