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担保贷款多久以后担保人没责任

担保贷款多久以后担保人没责任

时间:2025.06.3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1.担保贷款中,担保人免责时间和担保方式有关。
一般保证时,没约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内,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申请仲裁,担保人免责;
有约定按约定。
2.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内,债权人没要求担保人担责,担保人免责;
有约定从约定。
3.保证合同若约定保证人担责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二年。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胡借款,小李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小许与小胡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小李与小胡也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借款一段时间后,小胡既未对小许提起诉讼,也未要求小李承担保证责任。小李认为自己应免责,小胡则觉得小李仍需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未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未约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又未约定,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小胡未对小许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所以小李可免责。
2、若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但本案未出现此类约定情况。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承担什么保证责任由保证合同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当事人在...... 更多>>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