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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时间:2025.06.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44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购买且保费已交清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前投保婚后仍缴费,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现金价值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3.婚后用共同财产买保险,一方为被保险人的健康险、意外险等,属个人财产不分割;
分红、储蓄型保险,现金价值和红利等可分割,可退保分现金或一方补偿后保留保单。
4.为子女买的保险,视为对子女赠与,不分割。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何在婚前购买了一份保险且已交清保费,同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丽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和一份健康险。此外,他们还为子女购买了一份保险。现二人决定离婚,对于这些保险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小何认为所有保险都应归自己,小丽则主张部分保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

1、小何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的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丽购买的健康险,因其具有人身性质,通常认定为小丽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而分红型保险,其保单现金价值和红利等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选择退保分割现金价值,或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折价款后保留保单。
3、为子女购买的保险,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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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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