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哪种严重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哪种严重

时间:2025.06.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14人
律师解析: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二者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开设赌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聚众赌博一般是临时性、松散性的赌博聚集。
比如一些人临时相约,在某个场所进行赌博活动,没有固定的组织和模式。
而开设赌场则不同,它具有相对固定性和组织性。
开设赌场者会为赌博提供专门的固定场所,设定好特定的赌博方式,还会积极组织、招揽他人参与赌博。
像那种长期存在、有一套运营模式的地下赌场就属于此类。
从法律量刑上看,二者也有区别。
聚众赌博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而开设赌场,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具体的量刑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
总体而言,开设赌场在违法性质和严重程度上都比聚众赌博更为突出。

案情回顾:

小朱经常组织朋友小李、小胡等人在不同地点临时聚在一起进行赌博活动。而小静则在自己家中长期开设赌场,设定了多种赌博方式,还通过各种渠道招揽人员前来赌博。警方接到举报后,将小朱和小静等人抓获。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偶尔聚赌,不应与小静受到相同处罚。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属于聚众赌博,具有临时性、松散性特点;小静的行为属于开设赌场,为赌博提供固定场所、设定方式并组织招揽他人,具有相对固定性和组织性。
2、根据法律规定,聚众赌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小静违法性质和严重程度更突出,量刑通常也更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