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开设赌场罪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是有可能
传唤参赌人员的。
参赌人员作为案件的相关人员,他们的陈述和
证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传唤参赌人员,公安机关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赌场的运营情况,比如赌场的营业时间、运作模式等,以及参赌人员在赌场中的具体行为,像他们的赌博方式、频率等。
如果参赌人员知晓
犯罪嫌疑人开设赌场的相关
犯罪事实,例如赌场的具体地点、组织形式是如何分工协作的、盈利情况是怎样计算和分配的,他们配合传唤并如实陈述这些信息,就能为案件的定性和
量刑提供有力的
证据。
不过,传唤参赌人员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
公安机关需要遵循相关的审批流程,确保传唤的合法性。
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必须
保证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参赌人员都会被传唤。
只有那些与案件关键事实紧密相关、公安机关认为需要他们
协助调查的参赌人员,才会被传唤。
案情回顾:警方在侦查小朱开设赌场案时,决定传唤参赌人员小胡和小丽协助调查。小胡认为自己只是偶尔参与赌博,不应被传唤,且担心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拒绝配合。小丽则愿意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了赌场地点、组织形式等情况。警方在传唤过程中严格履行了法律程序。
案情分析:1、参赌人员的陈述和证言对查明开设赌场案件事实至关重要,小丽配合传唤如实陈述,能为案件定性、量刑提供有力证据。
2、警方传唤参赌人员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要保证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并非所有参赌人员都会被传唤,只有与案件关键事实紧密相关、需要其协助调查的才会被传唤。小胡拒绝配合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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