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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时间:2025.06.2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买卖合同
若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情况会有所不同。
当标的物需要运输时,出卖人把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该承运人的住所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要是标的物不需要运输,且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都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点,那么这个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
若不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点,则以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2.借款合同
通常情况下,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确定。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一般以租赁物使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不过要是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就依照约定执行。
4.承揽合同
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来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在具体案件里,不能仅依据上述规则,还需要结合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需要运输。小朱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双方就合同履行地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以自己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李则主张以第一承运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小胡与小丽签订借款合同,小胡称合同履行地是自己所在地,小丽认为按约定应以小丽所在地为履行地。小静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也在履行地问题上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小朱与小李的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需运输且未约定交付地点,小朱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应以该承运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小李主张合理。
2、对于小胡与小丽的借款合同,若有约定则按约定确定履行地,所以小丽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小静的租赁合同,应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有约定的从约定,需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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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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