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开设赌场罪
共犯情况
赌博场工作人员有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开设赌场罪,从客观方面来看,包括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行为。
2.构成共犯的条件
如果工作人员清楚地知道他人在开设赌场,还为其提供直接帮助,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这些直接帮助的行为有很多,比如负责记账,详细记录赌博的输赢账目;
发牌,在赌局中进行发牌操作;
望风,在赌场周围观察是否有执
法人员等情况。
3.定罪的判断因素
具体是否构成此罪的共犯,要结合工作人员在赌博场所里的具体行为以及其主观上的明知程度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
4.
刑事处罚一旦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就要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要并
处罚金;
如果
情节严重,就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也要并处
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开设了一家地下赌场,聚众赌博。小李、小胡受雇于小朱,小李负责记账,小胡负责发牌。警方接到举报后将赌场捣毁,小朱、小李和小胡均被抓获。小胡辩称自己只是打工赚钱,不知是
违法活动,不应构成
犯罪。
案情分析:1、开设赌场罪指客观上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小朱开设赌场,明显构成此罪。
2、小李、小胡为赌场提供直接帮助,即便小胡称不知违法,但结合其工作内容等可推断主观上应明知,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具体定罪需综合其行为、主观明知程度等判断,若构成犯罪,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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