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出资人是否能获得股东资格
时间:2025.06.2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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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实际
出资人要获得股东资格,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合同有效的情况
通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
签订合同,明确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股东仅作为挂名。
只要这份合同不存在《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那它就是有效的。
在此情况下,实际出资人可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未经股东同意的后果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获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就请求公司进行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
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等操作,人
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而且,这种未经同意的行为还可能引发一系列
纠纷,比如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矛盾,公司内部管理的混乱等。
所以,实际出资人在处理与股东资格相关的事宜时,一定要谨慎考虑,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小李为名义股东,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由小何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后来小何想获得股东资格,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等。但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小何认为自己有出资就应获得股东资格,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小何与小李签订的合同若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该合同应认定有效,小何可依约
主张权利。
2、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小何请求公司进行
股东变更等登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小何应谨慎考量并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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