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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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所谓诈骗罪,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私人财产。

如果借给别人钱,自己不知道对方是用来诈骗的,一般来说不违法,因为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素。但是,如果借款行为很奇怪,或者应该能预见到资金可能涉及非法用途却没有察觉到,那可能会有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犯罪得是基于共同故意,过失不算共同犯罪,但是要单独承担责任。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得配合调查。简单来说,无辜借钱不违法,但是要小心别被牵扯进去,而且要配合调查。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诱骗进行洗钱活动是否合法在不知道所涉及事项的情况下开展代收款事宜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因为他们缺乏主动的犯罪意图,这意味着存在法定的免责理由。因此,此类情况通常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也就是不会面临判刑的风险。然而,如果相关人员对代收款活动有所了解且仍然参与其中,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涉及洗钱罪的嫌疑。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与他人签订合同,从而骗取对方的财物。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合同诈骗罪的手段多样,其中包括伪装身份签合同、使用虚假的担保物、无履行能力却先小额或部分履行合同诱人继续签、收财物后消失等。这些手段往往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使得受害者难以防范。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加强对合同诈骗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也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受害者。

借钱给别人,只要自己不知道对方是用来诈骗的,那就不违法,因为这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观和客观要素。但是,如果你的借款行为很可疑,或者你应该能预见到对方的资金可能涉及非法用途,但是你却没有察觉,那你就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犯罪必须是基于共同的故意,过失不被视为共同犯罪,但是要单独承担责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还是需要配合调查的。简单来说,就是无辜借钱不违法,但是要小心别被牵涉进去,并且要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