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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可以作为追债证据吗

时间:2025.06.26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959人
律师解析:
追债时,录音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但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1.来源合法:
录音的获取要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在合法的场合下录制,或者经过对方同意进行录制,又或者是基于其他法律认可的正当理由来录制。
2.内容清晰:
录音里的内容要清楚明白,能够明确体现出双方关于债务的相关事实。
像借款金额具体是多少,还款时间定在何时等关键信息,都需要在录音中清晰呈现。
要是录音满足了以上要求,那么它的证明力是比较强的。
在追债的时候,就能够把它作为有力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不过,仅仅只有录音可能还不足以支撑追债主张。
最好能把录音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例如借条、转账记录等。
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样就能更有力地支持追债诉求,大大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许曾借款给小李,未打借条。后小许多次催款,小李均不承认借款一事。小许为追债,在与小李正常交谈时秘密录制了对话,录音中清晰提到借款金额和约定还款时间。小许将此录音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小李还钱,但小李认为小许私自录音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

案情分析:

1、该录音来源虽未经小李同意,但在正常交谈场合录制,未违反法律规定,来源合法。且录音内容清晰明确了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等关键债务事实,符合作为证据的条件。
2、不过,仅有该录音证据不够充分,小许最好能补充借条、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这样更有利于支持其追债主张,增加胜诉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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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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