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案件性质:
若有人开设
网络赌博,且流水达到30万,这种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
2.情节判定: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来
组织赌博活动,存在多种
情节严重的情况,其中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以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等。
3.
量刑标准:
对于犯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并
处罚金。
不过,具体的
量刑并非固定不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像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
自首表现、是否有
立功行为、是否属于
从犯等情节。
4.建议:
鉴于法律的复杂性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差异,如果遇到此类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帮助,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以此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在运营期间,赌场流水高达30万。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展开调查,掌握
证据后将小朱抓获归案。小朱到案后,对自己开设网络赌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不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属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小朱开设网络赌场流水达30万,符合该情节认定。
2、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若小朱存在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可能会从轻或
减轻处罚。建议小朱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帮助和有利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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