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主张股利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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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
首先要确定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关于股利分配的特别规定。
若章程明确要求需经过特定程序决议才能分红,那么在未履行该程序时,股东主张股利分配很可能得不到支持。
2.遵循法律规定程序:
虽然股东的分红权受法律保护,但原则上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定程序来进行。
当股东会未作出分红决议,股东直接
起诉要求分配时,法院通常会审查公司是否有可分配利润以及是否符合分红条件等。
3.推动决议作出:
若公司有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只是未履行决议程序,股东可先提议召开股东会,专门讨论分红事宜。
若公司拒绝召开或拖延不办,股东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申请强制公司召开股东会,以此推动分红决议的作出,最终实现股利分配的主张。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因公司长期未分配股利,他未经股东会决议便要求分配。小李作为公司代表认为,公司章程规定需经特定程序决议才能分红,小朱此举不符合规定。小朱则觉得自己有分红权,公司盈利就应分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
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
股东分红权受保护,但原则上应按公司章程及法定程序进行。此案例中需先看公司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若规定需特定程序决议分红,小朱未经该程序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2、法院一般会审查公司是否有可分配利润及是否符合分红条件。若公司有盈利且
符合条件,只是未履行决议程序,小朱可先提议召开股东会讨论,若公司拒绝或怠于召开,小朱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强制召开以推动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