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分割财产后处理
债务,要先区分债务性质。
若是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需共同偿还。
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即便财产已分割,
债权人仍可向双方
追债,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2.若是
个人债务,由
债务人用
个人财产还。
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
3.处理债务时,要保存好
债务合同、还款凭证等
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和清偿情况。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之后,债权人小胡找上门来,称小许和小丽在
婚姻存续期间曾向其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二人共同偿还。但小丽认为该借款是小许个人使用,应属小许个人债务,拒绝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若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即便小许和小丽已分割财产,小胡仍有权就该夫妻共同债务向小许和小丽
主张权利。若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按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2、若该债务是小许个人债务,则应由小许以个人财产清偿,小胡只能向小许主张权利,不能要求小丽承担。在处理此类债务时,双方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债务合同、还款凭证等,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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