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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期间对方恶意伪造借条有效吗

时间:2025.06.2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诉讼离婚时,对方恶意伪造借条一般无效。
有人为侵占对方财产制造虚假债务,这违背诚信原则。
2.法院会严格审查债务真实性,从借条形成时间、款项交付凭证、资金流向等核实。
无真实交付或借条时间存疑,法院不认定债务。
3.伪造方被查实,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发现此行为,另一方可起诉再次分割财产。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正在进行诉讼离婚。在诉讼期间,小许为了多占财产,恶意伪造了一张借条,声称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小胡借了一大笔钱用于家庭开销,要求小丽共同承担该债务。小丽则认为这是小许的虚假债务,根本没有实际借款发生。双方因此在法庭上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许为侵占小丽财产恶意制造虚假债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在审理时会严格审查该债务的真实性,从借条形成时间、款项交付凭证、资金流向等方面进行核实。若没有真实的款项交付事实,即便小许有借条,法院也不会认定该债务。
2、若小许伪造借条的行为被查实,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小许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小丽在离婚后才发现小许有此行为,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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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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