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法院执行,必要时联合公安。
执行前先确定罪犯合法财产,
家属财产不没收。
2.法院会查冻扣罪犯存款,查封、扣押名下不动产和动产,然后拍卖、变卖,款项上缴国库。
3.执行中要给罪犯及家属留生活费用和必需品,保障基本生活。
若有正当
债务,
债权人请求后用
没收财产偿还。
案情回顾:小许因
犯罪被法院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时,小许家属认为法院误将其家属所有的部分财产当作小许财产要没收,产生争议。同时,小许债权人小李称小许在犯罪前欠其一笔正当债务,要求用没收财产偿还。另外,小许提出要为其和被
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用和必需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法院执行,必要时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且应先明确犯罪分子个人合法财产范围,不得没收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所以法院需重新核查财产归属,避免错误执行。
2、执行过程中要为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生活必需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法院应为小许及其扶养家属保留相应费用和物品。
3、若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所以经小李请求,若债务属实,法院应用没收小许的财产偿还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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