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
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2.行为:
利用职务便利,涵盖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3.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且有
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4.客观方面:
实施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一般以六万元为起点。
比如公司员工甲,利用负责采购的职务之便,截留本应支付给供应商的50万元货款用于个人挥霍,此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若数额未达标准,通常按
违法行为处理,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等;
达到数额标准,则构成职务侵占罪,会面临
刑事处罚,刑期依侵占数额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采购人员。在一次采购业务中,小何利用自己负责支付货款的职务便利,将本应支付给供应商的8万元货款私自截留,用于个人消费。公司发现货款未支付给供应商后,要求小何说明情况并归还货款,但小何拒绝归还。公司遂
报警,指控小何职务侵占。
案情分析:1、主体上,小何是公司采购人员,属于公司人员,符合职务侵占行为主体要求。
2、行为方面,小何利用负责支付货款的职务便利截留货款,满足利用职务便利这一条件。
3、主观上,小何拒绝归还货款,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
4、客观上,截留8万元货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综上,小何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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