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抢夺罪对重伤人的情形包括哪些若以暴力手段进行抢夺且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伤,则可能涉及到抢夺罪这一刑事犯罪,对应应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面临单处或者并处罚款的法律责任。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抢夺犯罪的加重情形包括:涉案金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罚金或没收财产。携带凶器的抢夺行为按抢劫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从重处罚情形包括:抢夺财物数额大、多次抢夺、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携带凶器抢夺,按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同样视为从重处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罪从重处罚情形包括:抢夺财物数额大、多次抢夺、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携带凶器抢夺,按第二百六十三条定罪,同样视为从重处罚情况。

抢劫罪之严重情状涵盖以下六点:多次抢劫、抢劫巨额财物、在公共交通工具内抢劫造成混乱、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使用致命性器械实施抢劫、以及犯案后抗拒抓捕、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等极端恶劣行为。这些情形均体现了抢劫罪的严重性及其对社会安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