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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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达到多少时将被立案侦查关于帮信罪涉及金额之立案标准如下:第一,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涉及金额超过二十万元者;第二,以投放广告等方式为违法活动提供的资金规模达到五万元以上者;第三,因从事此类行为而获得的违法所得额超过一万元者。

刑法中的“帮信”罪,在衡量构成要素时主要看两点:一是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以上;二是违法所得有1万以上,或者提供资金5万以上,或者买卖、租赁相关账户等5个(个)以上,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符合立案标准。

在我国,协助通信犯罪立案标准不单纯以金额作为依据,以下情况之一都符合立案条件: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5.曾因非法网络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帮助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帮信罪”会受到严惩。也就是说,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技术支持或实质性便利,比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除了金额之外,如果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或者帮助了三人以上,也可能会被立案侦查。

帮信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支付结算环节涉及金额累计超二十万元;违法所得额达一万元以上;通过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总额超五万元。以上任一条件满足,即可立案。这些标准确保了法律对帮信罪的界定具有明确性和公正性,有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