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
借条性质很重要。
若借条
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即便
离婚协议没提,也可能算
共同债务。
2.若能证明是
个人债务,像婚前举债且未用于婚后生活,或有明确约定,就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3.共同债务的话,即便离婚协议没约定,
债权人也能要求双方偿还。
判断债务性质,要结合形成时间、用途和约定等。
有疑问可咨询律师,必要时
诉讼解决,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原是夫妻,二人
离婚后,小胡持一张借条找到小丽,称该借条是小朱在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写,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离婚协议中未提及此债务,应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无需偿还。小胡则坚持认为这是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借条所涉债务性质是关键。若此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即便离婚协议未提及,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小胡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若小丽能证明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如债务是小朱婚前举债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小胡与小朱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则由小朱独自承担。若双方对债务性质存疑或有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定
债务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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