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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重大过错怎么认定

时间:2025.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69人
律师解析:
1.重婚
有配偶还和他人结婚,分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违背夫妻忠诚。
2.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住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
家人间用殴打、谩骂等方式侵害身体精神。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长期家暴,遗弃是不履行扶养义务。
5.其他重大过错:
如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由法官依案判断。
若有重大过错方,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不久,小朱便与婚外异性小静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要求离婚。小朱却认为自己与小静只是普通朋友往来,不构成与他人同居,不应认定其存在过错,不同意离婚及给予小丽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可认定为与他人同居,属于离婚重大过错。小朱与小静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行为符合此情形,应认定小朱存在重大过错。
2、因小朱存在重大过错,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小丽的离婚诉求,并依法判决小朱给予小丽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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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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