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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买的首饰算夫妻财产吗

时间:2025.06.1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1.领证后买的首饰,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收入买的首饰,就属于夫妻共有。
2.但要是一方明确把首饰赠与另一方,还有书面协议说明只给对方,那这首饰就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3.离婚分割财产时,共同财产的首饰一般均等分割,或按情况合理分;
个人财产的首饰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领证结婚后,小朱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项链是自己购买的,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觉得这是婚后用共同收入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范畴。本案中,金项链是领证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所以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除非有一方明确表示仅赠与另一方个人且有书面赠与协议指明是赠与一方单独所有,该首饰才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但本案中不存在这种情况。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金项链应按照均等原则或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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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首饰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即一些最经常使用,价值不高的首饰,可作为其个人财产予以尊重。......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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