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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如何举证

时间:2025.06.15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89人
律师解析:
1.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可从多方面入手:
书证方面,双方之间的书信、聊天记录等,其中能体现同居事实及关系的内容,可作为有力证据
物证包含共同居住房屋的水电费票据,能直观反映两人共同居住情况;
还有共同生活照片,也可证明同居事实。
视听资料上,合法取得的监控视频、录音等都可作为证据。
比如监控拍到两人进出同一住所的画面等。
证人证言很关键,像邻居证实二人长期共同居住等情况,能从侧面佐证同居事实。
当事人的自认也有作用,若对方在某些场合承认同居事实,这对举证很有帮助。
2.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信。
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全面、合法地收集证据,以增强在诉讼中对自身主张的证明力,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系夫妻关系。小许怀疑小李与小胡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为证实该事实,小许开始收集证据。他找到了小李与小胡的聊天记录、两人共同生活的照片、房屋水电费票据,还从小区监控中获取了两人进出同一住所的视频,邻居也愿意证实二人长期共同居住。然而,小李坚决否认与小胡同居。

案情分析:

1、小许收集的书证(书信、聊天记录)、物证(水电费票据、共同生活照片)、视听资料(监控视频)、证人证言(邻居证实)以及若小李有自认情况,这些证据从多方面能证明小李与小胡同居事实,具有较强证明力。
2、收集证据需注意合法性,若小许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法庭将不予采信。建议小许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全面、合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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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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