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开设赌场罪法人和股东需担责吗

开设赌场罪法人和股东需担责吗

时间:2025.06.1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41人
律师解析:
1.在开设赌场罪里,法人和股东一般要担责。
2.法人身为公司代表,全面负责公司运营决策等事务。
要是法人参与了开设赌场的决策、组织及管理等行为,必定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比如法人亲自制定开设赌场的运营模式,安排人员分工等,这些行为都使其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需为此负责。
3.股东若在开设赌场中发挥了组织、领导、策划等关键作用,或者实际参与了经营管理,就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而担责。
就算没有直接参与具体运营,但要是对开设赌场知情,还存在出资、分红等行为支持,也可能因在犯罪中起到一定作用而担责。
不过,要是股东能证实自己确实没参与赌场运营管理,对犯罪行为不知情,也没有为犯罪提供实质性帮助等,司法认定时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例如股东能提供证据表明自己在赌场开设期间一直在外地,对赌场情况一无所知,也未参与任何相关决策或活动等。
具体责任认定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法人,小李是公司股东。该公司实际经营赌场业务,小朱参与了赌场运营模式的制定和人员分工安排。小李虽未直接参与赌场日常运营,但知晓开设赌场一事,且有出资和分红行为。两人被警方调查,小李称自己不应担责,认为自己未直接参与运营。

案情分析:

1、小朱身为法人,参与了开设赌场的决策、组织及管理行为,成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依据法律规定,必然要承担开设赌场罪的相应刑事责任。
2、小李虽未直接参与运营,但对开设赌场知情,还有出资、分红等支持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而担责。不过,若小李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未参与赌场运营管理、对犯罪不知情且未提供实质性帮助,司法认定时可能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