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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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刑事立案金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差异而异,发达地区如某些直辖市,五千至两万通常被视为“数额较大”。非法占有并拒不归还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若达到较大数额,将面临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中国法律规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如涉及金额达五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将构成刑事犯罪,将被纳入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此行为严重违法,将受到法律严惩。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

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立案标准为价值超过五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他人遗失物且拒不退还者,将视情节轻重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或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