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了解拒绝原因,要求警察说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理由。
若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被拒,可等
符合条件时再次申请。
(二)认为拒绝不合理,可向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
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阐明理由和事实依据。
(三)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活动,可要求其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通知
变更强制措施。
(四)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供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保证方式、降低社会危险性方面的
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
拘留,其
家属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公安机关拒绝了该申请。小朱家属对此不满,认为小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应被拒绝,双方就取保候审事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公安机关拒绝取保候审需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若因不符合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等法定条件被拒,可待符合条件时再申请。本案小朱家属可先了解公安机关拒绝的具体原因。
2、若认为拒绝不合理,小朱家属可向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阐明理由和事实依据,也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若公安机关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可通知其变更强制措施。
3、小朱家属应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供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保证方式、社会危险性降低等方面的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