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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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并非是对罪犯的惩戒之举,而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防范潜在的被告人在侦查及审判环节中规避调查或逃避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针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在正式提起公诉之前所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被确认为罪犯的明确身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旨在阻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或审判程序。这种做法是在进行正式的起诉以及判决之前,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益而采取的临时性的限制其人身自由之举。因此,被刑事拘留的人员仅仅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而已,并未被确认定罪。

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实际上,刑事拘留是一种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旨在防止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或者审判而逃离现场。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并非已经被判定为有罪,只是出于对案情真相调查过程中的必要考虑,暂时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任何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终确认必须要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宣告性的判决来予以明确。

刑事拘留乃属刑事强制手段之一,而非刑事惩处措施,因此实施刑事拘留并无法直接确定涉案人员是否具有犯罪嫌疑。关于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作出和实施的刑事拘留,其拘留期限系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包括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逮捕的期间的总和。

刑事拘留能否等同于犯罪行为1、在刑事拘留事件中,涉案人员虽然涉嫌犯罪行为,然而并非必定构成刑事犯罪,更非必然触及法律红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自然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裁决确认其有罪前,均不能视为罪犯。同样地,尽管刑事拘留可能与后续的定罪和量刑有关联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拘留者就必然面临刑事处罚,即被判刑的风险仍属未知。2、在刑事案件处置过程中,刑事拘留只是法定的程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