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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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加重处罚包括: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直接定强奸罪重罚;对已满十四岁女性和未成年少女强奸,有情节恶劣、人数多、公共场合强奸、轮奸、奸淫未满十岁幼女或致其受伤、致受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况之一,判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些都是加重处罚情形,体现对该罪的严厉惩治,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加重处罚包括: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直接定强奸罪重罚;对已满十四岁女性和未成年少女强奸,有情节恶劣、人数多、公共场合强奸、轮奸、奸淫未满十岁幼女或致其受伤、致受害人重伤死亡等情况之一,判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些都是加重处罚情形,体现对该罪的严厉惩治,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强奸罪审判时,根据情节定罪:普通强奸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幼女从重处罚;严重情节如虐待妇女、轮奸等,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确保公正审判,维护社会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通常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情节恶劣,如针对妇女或未成年女性,或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则判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或死刑。若犯罪分子多次作案或情节特别严重,法律将予以从严惩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强奸罪的严重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六种情况:1. 对于妇女或幼女实施性侵犯情节极其恶劣的行为;2. 对多名妇女和幼女进行性侵害的行为;3. 在公众场合公开对妇女或幼女进行性侵犯的行为;4. 两个及以上的人共同对同一个妇女或幼女进行性侵犯的行为;5. 对未满十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或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6. 对受害者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