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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托诈骗罪五万判几年团伙

时间:2025.06.09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1.酒托团伙诈骗五万属数额较大,依法律,诈骗数额较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2.团伙犯罪要分主从犯
主犯按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受罚,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在团伙中的作用、有无自首立功、是否退赃退赔等。
有从轻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累犯等从重情节会加重处罚

案情回顾:

小许、小李、小胡组成酒托团伙实施诈骗。他们以交友为名,将被害人小丽、小静约至指定场所消费高价酒水。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达五万元。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小许负责组织策划,小李负责约人,小胡负责在酒托场所内应和。案发后,三人被警方抓获,在量刑方面,对于三人的责任划分及最终量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酒托团伙诈骗五万属于诈骗数额较大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对于团伙犯罪,要区分主犯和从犯。小许负责组织策划,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小李和小胡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三人在团伙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若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可能在量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存在累犯等从重情节,则可能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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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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