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权利人在法院作出的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后,若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可主动收集义务人财产线索等相关
证据,为可能的
执行程序做准备。
(二)法院方面应建立有效的跟踪机制,对于生效裁判且义务人未履行的情况,适时依职权启动移送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以向第
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移送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因
犯罪行为导致小胡
人身伤害,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定小许需
赔偿小胡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小许未履行赔偿义务。起初小胡未申请执行,一段时间后,小胡发现小许有
转移财产迹象,此时距离判决生效已过去较长时间,小胡认为可能无法再申请执行,而小许则坚称超过一定期限不应再执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效裁判移送执行无期限限制。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若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权利人可申请执行,法院也可依职权移送执行。
2、在本案中,虽然判决生效后过了一段时间,但只要裁判生效且小许未履行赔偿义务,法院随时能启动移送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除非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等法定情形出现,不会因时间推移而失去执行力,所以小胡仍可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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