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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咋办

时间:2025.06.0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1.借条没约定利息,就当没利息,出借人要利息,法院不支持;
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要利息,法院同样不支持。
2.没约定借款期限借款人能随时还钱,出借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时间还,合理时间结合交易习惯、借款用途等定。
3.借款人经催告在合理时间没还,出借人从催告期满起可主张逾期违约责任
出借人可先催告,对方逾期不还,可主张逾期利息维权。

案情回顾:

小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胡借款10万元,小许出具借条,但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一段时间后,小胡要求小许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小许以借条未约定利息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就利息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小胡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未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小胡主张借条存续期间的利息,法院将不予支持。
2、由于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小胡可以催告小许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若小许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还款,小胡有权自催告期满之日起主张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要求小许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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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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