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若仍不履行义务,法庭将采取强制措施。具体手段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进行资金划拨,冻结、查封其资产和货物进行扣押、拍卖或变卖,实施经济制裁,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以及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督促其履行义务。

法院在执行判决时,首先发送执行通知书。若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可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如无财产可供执行,会实施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若执行暂停,可随时恢复。对于有财产但故意拖延者,将面临拘留、罚金,情节严重时可能触犯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

一般来说,法院裁判生效后,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内可开始强制执行。若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未上诉,裁判自动生效。若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由审判员移交执行员执行。

强制执行期限过期未履行,法院可下达执行通知并依法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如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限制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若经努力仍无法执行完毕,可裁定终止执行,待日后恢复。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或抗拒执行,法院可司法拘留、罚金,甚至追究刑责。

一般来说,法院裁判生效后,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内可开始强制执行。若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未上诉,裁判自动生效。若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由审判员移交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