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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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中,我们通常将非法拘禁罪定义为,行为人以强制性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这种限制方式持续了一段时间,使得被害者无法自主行动。在具体判断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强制性的手段;其次,行为人是否确实对他人的自由进行了限制;最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导致了实质性的拘禁状态。当以上三个条件均得到满足时,便可以判定该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既遂形态。

在非法拘禁犯罪中,着手是指行为人开始付诸行动,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强制性约束,如实施关押或者看守等措施。而既遂则表示该违法行为已经达到圆满的境地,即受害者已经遭受实际且持续的非法剥夺自由的侵害。这两个阶段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以及最终达成的效果究竟如何。

非法拘禁罪的既遂认定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关于非法拘禁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的前提必须是该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超出了法定的24小时时限;其次,若存在三次及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类似行为,或者在一次非法拘禁中涉及的受害人数达到或超过三人的情况也可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第三,如果在拘禁过程中采取了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伤害手段,则同样可以被视为非法拘禁罪既遂;第四,若在非法拘禁期间导致受害者出现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最后,如果是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都应当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此外,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对方是无辜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非法拘禁的行为,也应当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既遂。

非法拘禁罪既遂未遂是根据是否有效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来判断的。完全极端限制算既遂,非故意原因没完全限制算未遂。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拘禁时间、手段、后果等情况来分析判断。比如虽然有拘禁行为,但很快就被制止了,没达到严重程度,可能会被认定为未遂。

非法拘禁罪的既遂标准主要看是否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如果通过囚禁、限制出行、控制行动等手段,让他人完全失去自由,哪怕时间很短,也构成既遂。但如果只是短时间、轻微地限制他人自由,就不能算既遂。具体判定要综合考虑手段、时长、环境以及被害人的身心状况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