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算
累犯。
累犯要求是判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者,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缓刑考验期原
判刑罚未执行完,不符该要件。
2.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内犯新罪要
撤销缓刑。
需对新罪判决,再把前后罪刑罚按
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
即虽不构成累犯,但按数罪并罚处理。
案情回顾:小何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小何又实施了新的
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对小何
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对于小何此次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构成累犯,另一方认为不构成累犯。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在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并未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这一
构成要件,所以小何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2、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若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小何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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