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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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不具备抚育条件,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将被判给男方,然而这取决于孩子的实际年龄。倘若孩子年满两周岁,那么抚养权通常会直接判给男方;反之,若孩子尚未满两周岁且尚处在哺乳期间,抚养权则应遵循保护哺乳期妇女权益的原则,交由哺乳期的母亲来履行,同时,父亲也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达成的协议,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关于更改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患有重病、残疾等严重疾病,确实无法抚养子女的;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其有抚养能力的;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更改抚养权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有: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离婚后,监护权可因父母健康、抚养责任、孩子意愿或特殊理由变更。首先,患病或残疾一方丧失抚养能力时,有权申请;其次,对孩子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其成长的一方将被考虑调整;在孩子年满八岁并主动选择另一方时,只要对方能抚养,法庭通常会支持;最后,如有其他合理原因,也可能批准变更申请,须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当其自身或对方父母因疾病、失业、残疾导致无法尽责,或一方有虐待行为影响孩子,年满8岁的孩子自主选择并能被有效抚养,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正当理由时,法院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