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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后女人无房有土地怎么办

时间:2025.06.04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83人
律师解析:
1.农村离婚后女方无房却有土地权益,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离婚影响,女方可继续使用原承包土地
2.遇土地征收,女方能依法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应补偿。
3.符合条件时,女方可向村集体申请另行分配宅基地,分配需按规定和程序进行。
4.村土地调整时,女方权益应依法保障,可与村集体协商或找政府部门调解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农村夫妻,后两人离婚。离婚后小朱无房,但她有土地权益。村里土地面临征收,村集体认为小朱已离婚,不应再享有土地补偿。小朱则认为自己在承包期内对原承包土地有权益,土地征收补偿应归自己,且若符合条件自己有权申请宅基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不因离婚而受影响,小朱有权继续使用其原承包的土地,在土地征收时,她依法可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应补偿,村集体不能剥夺其该权益。
2、若小朱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她可向村集体申请另行分配,村集体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小朱可通过与村集体协商、必要时寻求政府部门调解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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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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