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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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要举证的时候,会用到很多种方法,比如当事人自己说的话,书,东西视频电脑上的文件,别人说的实话专业人士给出的建议和查看现场后做出的记录之类的。在欠债的人死了以后,想要证明这个债务关系是真的存在,还有这个人确实已经去世了,那就得拿出下面这些证据来:1.书证:比如说借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的记录等等,这些都是能证明债务关系真实性的书面材料。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当债务责任人在生命终止之后,证人究竟应否负责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假设证人为真实的见证者,且在其举证过程中并未有意或严重过失导致债务责任人离世,那么通常而言,证人无需为此担负起任何法律义务。反之,倘若证人的言行举止促使了债务责任人的离世,亦或是证人刻意制造出虚假的证据以避免自身的责任,那么证人或许会被追责从而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执行个人债务时,通常不能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公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个人债务不能用配偶的份额来清偿,要保护配偶的权益。所以,在实践中,应该先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避免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以免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中,负债主张的佐证需要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判断。微信转账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如果只有这一项证据,可能会导致证据链不完整。除了转账记录之外,还需要补充一些其他的证据,比如负债的约定、聊天记录等。见证人可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但并不是必须的。法院会综合评估各种证据,来判断负债的真伪和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