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醉驾精选解答 > 醉驾判刑时间怎么算

醉驾判刑时间怎么算

时间:2025.06.04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176人
律师解析:
醉驾判刑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1.从判决生效日起算。
一审判决上诉期,不上诉、不抗诉,期满判决生效,刑期就从这天开始。
2.先行羁押可折抵。
判决前被羁押,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
3.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日起算。
考验期内要守规定,违反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案情回顾:

小朱因醉驾被抓。一审判决于5月1日送达小朱,上诉期10天。但在判决前,小朱从4月1日起就已被先行羁押。此外,法院最终对小朱作出了缓刑判决,判决确定之日为5月11日。小朱及其家属对刑期从何时开始计算、先行羁押是否折抵刑期以及缓刑考验期如何起算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

1、关于刑期起算,若小朱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上诉期满即5月11日判决生效,刑期从这天起算。
2、小朱在判决前已被先行羁押,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从4月1日至5月1日共羁押30天,若判处拘役,这30天会折抵相应刑期。
3、对于缓刑判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即5月11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小朱需遵守规定,否则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