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
招标遇以下情形需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
2.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3.
招标人发布公告或邀请书后擅自终止招标。
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足3个;
采用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
5.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能让项目充分竞争,选优中标方,保障工程并维护公平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进行一项工程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后,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仅有小胡和小丽两家公司投标,未达到3个投标人的标准。小朱认为应按规定重新招标,而小李却觉得可以直接与这两家公司协商确定中标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通常需重新招标。本案中投标截止时仅有两家公司投标,符合需重新招标的情形。
2、重新招标是为了确保项目能通过充分竞争,选择更优的中标方,保障工程顺利推进,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与合法。直接与两家公司协商确定中标方,无法达到充分竞争的效果,不利于保障项目质量和维护公平公正,所以应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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