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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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欠你钱但是就是不肯还的话,你其实可以采取下面这些方法来处理:首先是提供证据,就是要拿出能证实人家确实找你借了多少钱的证据。比如说,你跟他打电话时录下来的那段话,这个就是很有力的证据,而且也可以作为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交给法院,这样就更能说明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以及借款的具体数额了。其次,你得在法庭上把整个借款过程说清楚,包括电话里都说了些什么,这样才能让法官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

主要就是当事人的说法、书信、实物、录像带、照片、电话录音、专业人士的看法、还有现场勘察记录这些东西。你看,电话录音这玩意儿就属于录像带的一种,所以当然也能当作证据来用了。不过,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这些证据可不能随便拿来当真事儿,得先查清楚是真的才行。所以说,要是你有个借钱不还的电话录音,而且里面说的事情清清楚楚、真真实实,又没被人动过手脚或者造假的话,那就能当作证据来用。

咱们平常说的那些证据,基本上就是指泛指的各种证据种类,比如当事人自己说的话、写的东西、看到的听到的、电子设备里存着的东西、别人说的实话、专家们的看法还有现场看的记录等等。你说的那个谈话录音,其实也是其中的一种,也能当作证据交给法院去处理。不过,这个条款还说了,这些证据得是真的才行,不能随便拿来就用。

在未出具书面借据的前提下,电话录音也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证人则可通过声像材料等多元化的方式来为案件提供可靠的佐证。电话录音作为声像材料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具备的证据价值在于能够有效地证实借款行为的实际发生。因此,若电话录音的内容清晰明确且完整无缺,足以证明借款关系的确立,便可将其作为有力的证据呈交至法庭。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倘若被告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您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电话录音等方式搜集相关证据。在证据分类上,我们通常把声音资料以及电子数据都划分为同一类别,而电话录音正是属于此类。为了保证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您必须要将所录制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呈交给法院,同时还需确保录音内容清晰且无任何删减,足以证实被告确实存在拖欠款项的行为。